4.5 公交车站


4.5.1  公交车站处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     1  站台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.50m;

      2  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设公交车站时应方便乘轮椅者使用。

4.5.2  盲道与盲文信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     1  站台距路缘石250mm~500mm处应设置提示盲道,其长度应与公交车站的长度相对应;

      2  当人行道中设有盲道系统时,应与公交车站的盲道相连接;

      3  宜设置盲文站牌或语音提示服务设施,盲文站牌的位置、高度、形式与内容应方便视觉障碍者的使用。

条文说明

4.5.1  公交车站处站台有效宽度应满足轮椅通行与停放的要求,并兼顾其他乘客的通行,当公交车站设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时,为了使行动不便的人穿越非机动车道,安全地到达分隔带上的公交候车站,应在穿行处设置缘石坡道,缘石坡道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。

4.5.2  在我国,视觉障碍者的出行,如上班、上学、购物、探亲、访友、办事等主要靠公共交通,因此解决他们出门找到车站和提供交通换乘十分重要,为了视觉障碍者能够方便到达公交候车站、换乘公交车辆,需要在候车站范围设置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。

    在公交候车站铺设提示盲道主要方便视觉障碍者了解候车站的位置,人行道中有行进盲道时,应与公共车站的提示盲道相连接。

    为了给视觉障碍者提供更好的公交站牌信息,在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,应安装盲文站牌或有声服务设施,盲文站牌的设置,既要方便视觉障碍者的使用,又要保证安全,防止倒塌,且不易被人破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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